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的通知
中国网11月10日电 据“维言教育”微信公众号10日消息,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深化中小学教师减负任务作出系统部署。 《通知》立足教师减负工作实际,聚焦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了严格规范印发审核、清单管理监督检查、优化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制度、严格控制借调教师、简化数据报送、完善课后服务保障、完善监测核查、加强部门工作协调等8项措施。它为不同的地方提供了明确的指导联系推进教师减负工作,推动教师减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通知》以系统管理、标本兼治、精准管理为特色,着力解决师资过多的结构性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加强数量管控,明确“白名单”项目总数、校园活动频次等具体指标,完善政策操作。遵循政策的系统化落实,从事前源头把控、事中规范管理到事后监测问责,构建全链条管理机制。推进协同管理,建立涵盖教育督导、网络检查、举报受理、督导队伍、第三方监测等多维度监管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餐饮业会同纪检监察、网信、公安等部门,形成合力。 《通知》要求,要确立地方党委教育领导班子在减轻教师负担方面的统筹协调作用,把教师减负和纠正形式主义治理作为基层教师减负的主要任务来统筹推进。要加强监督指导,对落实不力、遗留问题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约谈、通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精准施策,确保减负措施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教师尊严和合法权益,为教师减负提供有力保障。为加快教育强国建设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 《通知》全文如下: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纲要规划(2024-2035年)》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学加强新时代国家高素质专业教师建设的意见》精神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创造良好环境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教师和中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的措施》参与名录评价名单管理、检查、评价和管理的教师严格执行名录监督检查、审查和考核事项年度管理制度,每年年初报教育部备案。完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提前一个月明确检查内容、范围和程序,杜绝重复测试、多重测试。不得随意设置示威、“一票否决”、签署责任书等。严禁以研究、评估、指导、监测等名义变相开展检查评估,不得以会议文件、追溯资料、台账记录作为审查依据。不应开展各种针对学校的标准活动。现有的达到标准的活动必须被清除,并且那些已经在进行中的活动必须在到期时被取消。每所学校每年接受县级及以上综合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资格评估、等级认定、技术评估等hnical 等不包括在内。 3.完善社会活动进入校园白名单制度。教育部对省级学生入学白名单进行审核评估,并在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完成注册。省级校园“白名单”社会层级总数通常控制在10项以内,动态更新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原则上,未列入“白名单”的物品不得进入,每所学校每学期的校园活动不超过6次。实行入学申请制度。不在“白名单”内确需进入校园的,须报请部级党委教育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通过指定平台完成申请手续,且不得超过当年计划总额。如果课程内容相同,原则上不专门进入校园,应有机融入课堂教学、班级班组会、主题教育、课后服务等学校日常教育和管理中。严禁强迫师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要求教师开展避江、不按要求做避江造林、值班等非教育性活动。街道、城市的庆祝活动、表演和展览。严禁以打卡留痕、填写报告、总结等方式检查活动,不得关联参与考核评价。 4.严格中小学教师借调、聘用管理。原则上,苏上级机关、单位不得对中小学教师进行二次培训,不得以特班工作、后续学习、交流培训等名义变相二次培训。第二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延期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并须事先征得派遣学校和申请人的同意。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中小学教师调动、借用定期清理机制,坚持定期清理、限期搬迁。严格规范中小学管理,开展社会评价和教师激励活动。每所学校每年开展社会评价不超过5次。法定休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专职教师值班工作日、周末、寒暑假以及其他没有学生在校的时段。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必要的培训外,原则上不要求教师参加非教育性教学培训,并合理安排不同的培训时间,避开教学时段。 5. 简化数据填写和应用程序使用。教育部完善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教师队伍数字化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移动教育应用管理责任制,按照“谁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教育移动应用管理规范,每年对中小学和教师政府应用进行一次集中审核,形成省级自选组织。行动清单。应用程序不得设置签到、积分排名、在线时间统计等强制性功能,不得强制教师上传工作照片、视频、轨迹等。推动教育数据平台整合共享,统筹推进“一张网、统管”和“基层一张表”,实现多方数据一次性采集和共享。加强中小学教师填表审批、报告、统计等活动的统筹评价和管理。不得指派教师从事教育教学以外的统计数据报告工作。教育工作和业务指导不应在校园第一线进行。 6.完善教师课外服务保障机制。课后服务应在上课期间以及完成国家规定的课程和学校茶会后举行清计划。结束时间必须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妥善衔接,严禁任意扩大范围。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课外服务保障体系。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外服务的,应建立选择和评估机制,一开始就制定机构清单、服务项目和引入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并动态调整。为保证课后服务合理报酬,可组织教师实行“弹性通勤制度”。课后服务不应当与教师职称评定、功绩评价等严格挂钩,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7.完善减轻教师负担的监测核查机制。教育部将减轻教师负担纳入全县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督导评价,纳入中小学责任督查常态化内容和网络信息督查范围。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教师负担问题监测,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机制。畅通省、市、级举报热线、邮箱、二维码等举报渠道。推广教师减负监测点,充实监测队伍,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媒体等线索共享机制,鼓励第三方监测机构参与教师减负监测。强化投诉及时处理保障,强化问题闭环管理对共性问题进行排查,对问题多发地区下发提醒函和管理令,对未整改的有关部门进行约谈、通报,对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舆情的,严肃追究责任。 8.强化多部门管理机制。发挥地方党委教育领导班子在落实教师减负任务中的协调、统筹、宣传作用。省教育行政部门将学习贯彻《扫除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若干规定》纳入教育系统干部考核评价范围。严禁盲目制造政绩亮点、谋取高位弄虚作假以及违反教育规律和教育功利主义的正义行为。名词把减轻教师负担、纠正省委形式主义作为减轻基层负担的主要任务。省纪委监委将协调推动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民间问题的集中纠正,鼓励巡视监察部门联合查处。以协调、协调、交办的形式加强监督指导,对出现问题的领域进行跟踪推动。配合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教师责任舆情管理,引导相关媒体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营造潜心教学、从容教人的良好环境。教育部办公厅2025 年 10 月 14 日
【责任编辑: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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